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
热浸塑钢管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CGPUR201701
招标人: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目 录
17近3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附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书)
18近3年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19应急保证能力说明(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20制造商(生产商)授权函
各供货单位:
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热浸塑钢管电力套管实行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如下表
产品名称 |
质量标准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热浸塑钢管114*3.7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041.1-2005 GB/T50168-1992 GB/T13381.1-1992》
|
基管厚度110*2.5 |
米 |
80,000 |
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施工段 |
依据最终财评确认,2选1 |
热浸塑钢管 114*3.7 |
基管厚度110*2.2 |
米 |
8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有近两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代理商向本项目提原厂授权经销文件及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需要。
3.3注册资金: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投标人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投标人必须具为拟投标 有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质量售后服务承诺文件;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在电力套管生产资质及项目经验,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合同不少于2个(同类产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7投标人应承担自身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行业部门对“标的物”的强制要求》等国家法律法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从2017年3月24日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以电子邮件发放。
联系人:寻小姐
联系电话:0731-82878101 手机:15116261687
6.请投标单位于2017年4月5日前将《投标报名回函》(见附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untianfeng@zgcgjn.com, 若逾期未发送,则默认放弃本次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9:00,逾期不予受理。
投递标书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隆平高科技园内湖南金丹科技创业大厦A栋第七层A区
8.各投标单位需由企业法人或派授权代表参与现场评标,并递交投标文件。
评标时间:2017年4月5日9:00
9、定标方式:由评委对各投标企业情况、专业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单位。入围单位进入商务二轮竞价,第一轮报价淘汰最高报价高于平均价格10%的单位;第二轮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预中标单位。
10.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隆平高科技园内湖南金丹科技创业大厦A栋第七层A区
商务联系人:采购部寻小姐15116261687
技术联系人: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2017年3月24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内金丹科技创业大厦第七层A区 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投标函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
1.2 |
资金来源 |
√ 招标人自筹 □ 使用财政资金 □ 银行贷款 □ 国家融资 □ 其他: |
1.3 |
招标范围 |
详见投标函 |
|
供货周期 |
20天(每日送货量4000米) |
|
质量要求 |
合格,并至设计使用(周期)年后结束 |
1.4 |
标包划分 |
√ 不划分标包 □ 标包招标,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
1.5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1.7 |
资格审查方式 |
□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投标函” |
2.1.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投标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1.3 |
偏离 |
允许重大偏差1项。如果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2项,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将被否决。 |
2.2.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2.3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
2.4.1 |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 |
2.4.2 |
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9时30分 |
2.4.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
|
其他商务文件 |
(1) 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本年度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有,编入资格审查资料); (2) 优惠供货承诺书; (3) 投标人所供设备相关知识产权产品的无侵权声明; (4)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商务文件。 |
|
投标报价 |
价格条件:货交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运输、保险费、组装费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包含在报价中) 投标货币: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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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20 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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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4-2016年 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
3.2.4 |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处,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企业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 |
3.3.5 |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
□ 报优惠价 √ 不接受报优惠价 □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3.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
3.5.2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投标保证金形式:人民币/元整公对公银行转账) 。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
3.5.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3.7.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电子版一份 |
3.7.6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即所有正本(包括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统一包封在一个封套,所有副本(包括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统一包封在一个封套。每个封套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 (2)电子文档应单独密封、标识,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4.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3月3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
4.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内金丹科技创业大厦第七层A区 |
4.1.4 |
投标文件退还 |
√ 不退还 □ 退还 |
4.1.6 |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17年3月31日 9时30分 |
5.4 |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
6人 |
6.3 |
评标方法 |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其他: |
6.4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1) 本项目共设1个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其他商务评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其他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且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者排名优先。 |
7.2.1 |
中标人确定 |
□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人 √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人 |
7.2.2 |
中标原则 |
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履行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0%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 |
1、概 述
1.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情况简介
建设工程名称:G107宜章绕城公路照明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点:G107宜章绕城公路
1.2 各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厂商,均是本次招标设备的潜在卖方,以下简称“卖方”“乙方”或“投标方”,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简称“买方”“甲方”或“招标方”。
2、招标范围及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见技术协议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7.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1.7.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1.8.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8.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8.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1.6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评分标准
类别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基本要求 |
分值 |
商务文件 75% |
1 |
报价 |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以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根据投标单位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的评分值,即如下: 以上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一个点计算。 a.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 b.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5分。 |
50 |
2 |
付款方式 |
a.优于招标要求的,加3分。b.响应招标要求的,得10分。 c.部分响应招标的,得5分。d.完全不响应招标的,得0分。 |
10 |
|
3 |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
本评分标准提到的所有文件是否完整,如完整,则此项得1分;如出现多报、错报、漏报价、修改、错别字等,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4 |
交货进度计划 |
供货周期评标基准计算:评标基准以最小值作为评标基准,得8分,每高于评标基准1天,扣1分 |
8 |
|
5 |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
提供投标单位调查表、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荣誉证书,认证证书,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满分1分。 |
1 |
|
6 |
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同类产品) |
近三年以来签订的单个项目总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相同产品销售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并附代表性的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不得分。提供合同2份以上(含2份)得5分。单项合同总价100万元(约定差额为10%以内)的相同产品销售业绩的 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5 |
|
技术文件 25% |
1 |
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证书 |
有出具质量保证承诺书的 得10分,有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2 |
售后服务 |
有出具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说明的,得8分,有负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8 |
|
3 |
主要原材料 |
有出具所投产品原材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 得5分 ,投标产品配置不详、未明确响应技术参数或附属设施提供不全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 |
5 |
|
4 |
体系管理 |
体系认证: □ISO9001:2008 □ISO14001:2004 □OHSAS18000 完整得2分,少一项扣1分 |
2 |
注:各投标单位依据评分标准填写投标注文件:1.投标单位调查表、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荣誉证书,认证证书,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体系认证书 2. 报价单(清楚注明产品原材料参数及供货周期与含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价格) 3.质保承诺及售后承诺函 4.设备或材料相关检测认证证书 5.销售业绩代表性合同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情况;
(2) 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 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一、投标价格为合同合作成交价(如基管的原材料价格上浮时,卖方愿以投标文件附表《3.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之计算方式确认合作成交价)。
二、投标价格包含合同设备材料的调试费用、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及其运输至安装地点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30%预付款,产品到货后经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付70%,货到工地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25%,余5%质保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 天内按合同签订要求送达指定交货地点(推迟交货,卖方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买方可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五、产品保质期及设计(周期)年限期责任:
1. 产品保质期: 年 。产品设计使用(周期)年限内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质保责任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设计使用(周期)年限内,对设备、系统及材料中因工艺粗糙、设计错误和原材料缺限,或在下述正常保质期和延长保质期届满之前的合理检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缺限,卖方应对之负责)。
六、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买方通知卖方来现场服务,供方应在 小时内赶至现场,每拖后一天,卖方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产品名称:热浸塑钢管(热浸塑电缆穿线管)
2、适用范围
2.1此规范规定了公司业务范围内热浸塑钢质线缆保护管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规范适用于电缆工程用热浸塑钢管(热浸塑电缆穿线管)的订货技术条件。
2.2使用方在本技术条件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2.3 供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级电力检测中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权威部门的检测标准
(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 见表6.1、6.2、6.3 )
(3)差异表见附表1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GB/T 13381.1-1992 电气安装用导管技术要求
GB/T20041.1-2005 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50168-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产品尺寸及偏差
(附表1)管材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单位:mm
公称口径 |
平均外径 |
壁厚 |
扩口内径 |
扩口深度 |
||
基本尺寸 |
极限偏差 |
基本尺寸 |
极限偏差 |
|||
DN100 |
114.8 |
+0.5 -0.5 |
3.5 |
+0.3 0 |
|
|
5、产品技术要求
5.1热浸塑钢质线缆保护管是指以钢管为基体材料,在其表面上涂装纳米基高聚物复合工程粉末涂膜与钢管牢固粘接而且长期稳定的产品,这种产品称为热浸塑钢质线缆保护管。产品是以焊接钢管为基管采用热浸渍工艺在钢管内外浸敷低密度聚乙烯防腐层而形成的热浸塑电缆穿线管,成品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
5.2钢管的管体采用Q235优质碳素钢管。基材钢管执行标准为GB/T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电力用金属管—钢管》标准。管材的内外表面在焊接生产过程中采用除焊筋处理,焊缝无金属边、尖边和尖的凸起。管体采用扩口插接式连接结构。扩口部分一次成型,不得焊接。涂敷管的公称口径用原管的公称口径表示.防腐层执行标准为Q/WDF009—2008《N-HAP热浸塑钢质线缆保护管道》,承压能力执行标准GB/T 13381.1-1992《电气安装用导管 特殊要求——通用要求》。
5.3管道断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管材切断时,应该使用金属锯,不得使用砂轮锯等能破坏表面防腐层的切割工具;管材切断后,要用修补剂对所切断面进行修补。
6、主要质量技术参数
6.1 质量性能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参数 |
技术标准 |
1 |
外观 |
涂层完整,色泽一致,表面光滑,无结块,无气泡,不龟裂。 |
||
2 |
涂层厚度 |
um |
≥600um |
行业标准 |
3 |
吸水率 |
|
≤0.003% |
行业标准 |
4 |
涂层附着力 |
MPa/c㎡ |
≥5MPa/c㎡ |
行业标准 |
5 |
抗弯曲能力 |
|
以8倍直径为曲率半径,弯曲30°,涂层不剥离。 |
GB244-82;IEC614:1994 |
6 |
防腐蚀能力 |
|
耐酸(30%硫酸),720h |
不软化、不起皱、不起泡、不开裂; GB/T50168-1992; IEC614:1994 |
|
耐碱(10%氢氧化钠),720h |
|||
|
耐盐(3%硫酸铜),720h |
|||
7 |
耐侯能力 |
kJ/㎡ |
累计接受辐射能量≥3.5×106 kJ/㎡无明显老化 |
标准: GB/T50168-1992; IEC614:1994 |
8 |
阻燃能力 |
|
明火燃烧30S涂层不燃烧 |
标准 GB/T50168-1992; IEC614:1994 |
9 |
抗压能力 |
|
4000KN压力下,直径变形量≤10% |
GB246-82;GB/T50168-1992; IEC614:1994 |
10 |
使用温度 |
℃ |
-15℃~80℃ |
GB/T50168-1992; IEC614:1994 |
6.2 电气性能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参数 |
技术标准 |
1 |
阻燃系数 |
— |
≤0.02 |
DL/T802-2002 |
2 |
内壁滑动磨擦系数 |
— |
≤0.30 |
GB/T3960-1983 |
3 |
抗拉强度 |
MPa |
≥560 |
DL/T802-2002 |
4 |
抗压强度 |
MPa |
≥410 |
DL/T802-2002 |
5 |
线膨胀系数 |
10-6/K |
12 |
DL/T802-2002 |
6 |
热变形温度 |
℃ |
— |
DL/T802-2002 |
7 |
氧指数 |
— |
— |
DL/T802-2002 |
8 |
耐压值 |
KV |
工频耐压14KV/ mm 冲击耐压30.4 KV/mm |
行业标准 |
6.3 按照GB/T 113381.1-1992标准,产品的承受压力能力---抗压能力要大于等于4KN,应属于超重型导管.
7、试验方法
7.1 涂层外观 按 GB/T11186 的规定进行。
7.2 涂层颜色 按 GB/T11186 的规定进行。
7.3 涂层厚度(膜厚) 检验时应用测量精度不低于±0.5﹪的磁性测厚仪在涂敷管上测量,测量时应在距离端部20mm 以内的圆柱表面上测量相距 500mm 三点,取其算术平均值。
7.4 针孔试验,用针孔探测仪在 1500V 电压下,对涂敷管的涂层进行检测,看有无火花。
7.5 弯曲试验
公称口径小于和等于 50mm 的钢管应按 GB/T244 规定的方法进行弯曲试验,其试样长度1000mm,在常温下以 6D 为半径弯曲 90°。涂层不剥离。
7.6 压扁试验
公称口径大于 50mm 的钢管应按 GB/T246 规定的方法进行压扁试验,其试样长度 50mm,在 常温下置于两平板之间,渐渐压缩使平板间距离为涂敷管外径的 2/5。在压力试验机下测量试样外径变形量。4000N压力下原直径变形量小于等于10%。不得出现正常肉眼可见的裂痕。
7.7 冲击试验
从涂敷管的任意部位切取长度 100mm 作为试样,在常温下,以1KG重锤500mm 的高度,按 GB/T1732 进行冲击试验。此时焊缝应安置在与冲击面相反的方向。
7.8 附着力
从涂敷管的任意部位切取长度 100 ㎜作为试样,可分成两半,在常温下用锋利的刀具沿管轴方向在涂膜上割两道深至原坯管表面的裂缝,宽度为 10 ㎜,然后掀起一端,不要损伤涂膜,用弹簧称向 180°方向逐渐施力,测此时的力。
7.9 耐低温性
将试样放入-50°恒温冷冻柜中,并恒温(-50℃)48 小时,目测无裂纹。
7.10 电气绝缘强度
按 GB/T1408.1 的规定执行。2.0kv,15min,不击穿
7.11 耐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 按 GB1763 规定进行。
7.12 耐候性
按 GB/T1767 规定进行;按 GB/T1766 进行评定。
8、检验规则
8.1 组批:同类型、同规格的电缆管每 8000 根(个)为一批量,不足 8000 根(个)也做 一批。
8.2 检验分类
8.2.1 出厂检验
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表 6.1 中 1~8 项。
8.2.2 到货检验 对于每一批次,需方有权随机抽样,送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或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检验项目如下:外观/颜色/针孔/弯曲/压扁/冲击/附着力/膜厚
8.3 质量判定
产品经检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产品合格。若检验中出现不合格项,可双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出现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标志、运输、装卸
9.1标志
涂敷管的标志、包装及质量证明书按 GB/T2102 执行。每根套管上至少有一处完整牢固标志,标志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名可缩写)、检验章。
9.2运输
套管运输时,不应受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
9.3装卸
套管应合理堆放,远离热源。堆放高度不超过8米,顺序堆放,承口交错悬出,避免挤压变形;装卸时要用吊装带或不破坏涂层的承重物钩挂,以免损伤涂层。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
3投标一览表
3.1投标物资报价表
3.2物资描述表
3.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营业资质/生产许可证
银行资信
荣誉证书、体系证书
第三方机构对“标的物”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7合同条款偏离表
8技术规范书条款偏离表
9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说明
10产品质量声明书
11主要设备清单
主要工装设备清单
主要检测设备清单
12廉洁承诺书
13关于按期交货的声明
14关于承诺报价有效期的声明
15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声明
16非贴牌承诺函
17近3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附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书)
18近3年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19应急保证能力说明(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20制造商(生产商)授权函
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投 标 函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xxxxxx)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两 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报价如下: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 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 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招标人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招标人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和由此带来的其他任何风险。
2.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3.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3.1投标一览表
xx项目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标一览表中报价为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所要求的一切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若有漏项均由投标人免费承担。
2、此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当场唱标,不得漏项,不得修改报价表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精确到分);
3、分享期内每年乙方总投入包含: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包括装卸)、拼接、施工安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以及伴随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的提供)、保修期内维保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4、投标单项报价表作为投标一览表的附表提供。
3.1投标物资报价表
货款结算方式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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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 |
运杂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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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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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原材料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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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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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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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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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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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周期: 天;按日交付(卸货地点为需方指定施工地点) 米/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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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优惠条件或其它优势可在此栏说明。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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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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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厂家 品牌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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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签字:
日期:
3.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基于:签订合同后支付30%预付款,产品到货后经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付70%,货到工地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25%,余5%质保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材料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
钢管价格(吨) |
1.钢管材料成本 |
2.环氧树脂 成本 |
3.加工成本 |
4.税费 |
5.利润 |
6.汽运费用 |
7.利息 |
综合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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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1+2+3+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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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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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0% |
注:1、以每套投标货物作单价分析,(2+3+4+5+6+7)为闭口价格。
2、投标品牌为进口时,成本价包括关税和增值税的单价。
3、如基管的原材料价格上浮时,买卖双方之合作价以《3.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之计算方式确认。,
4、若对货款结算方式比例有偏离,按偏离项分项计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签字:
日期:
3.4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现款现货价)
基于:签订合同后支付30%预付款,产品到货后经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付95%,余5%质保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材料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
钢管价格(吨) |
1.钢管材料成本 |
2.环氧树脂 成本 |
3.加工成本 |
4.税费 |
5.利润 |
6.汽运费用 |
7.利息 |
综合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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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1+2+3+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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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100% |
注:1、以每套投标货物作单价分析,(2+3+4+5+6+7)为闭口价格。
5、投标品牌为进口时,成本价包括关税和增值税的单价。
6、如基管的原材料价格上浮时,买卖双方之合作价以《3.3/3.4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之计算方式确认。,
7、若对货款结算方式比例有偏离,按偏离项分项计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招标项目名称)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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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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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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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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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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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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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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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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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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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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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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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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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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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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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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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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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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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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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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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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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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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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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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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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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就投标文件对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 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规范书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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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条款,就投标文件对技术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4. 如投标文件对技术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说明
1.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情况
姓名: 职位: 住址: |
联系电话: 备用联络电话 |
2.售后服务计划。
一、卖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百份之百,卖方确保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因乙方产品设计缺陷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二、确保买方在每次招标项目中的施工用管进度,在接到电话或接其通知之时起保证在2日以内将货送到施工现场。 |
三、当买方若因技术上问题向卖方提出咨询时,卖方必须在2个小时以内做出书面答复,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卖方保证在3小时以内定出解决方案,如问题未能在3小时内解决的,即视为紧急故障,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
四、卖方按照投标文件如期供货,直至合同标段内工程圆满完工为止。 |
3.维修服务的及时性
一、产品在运输途中若发生损坏、丢失等,卖方承诺在接到通知时起无条件配合,急件24小时,一般48小时内进行补发,费用责任由卖方负责。 |
二、买方通知卖方来现场服务,供方应在 小时内赶至现场,每拖后一天,卖方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
三、产品设计使用(周期) 年内,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部件损坏,卖方将先进行现场服务并提供产品,确因用户原因的事后双方协商解决有关事项。 |
四、产品设计使用(周期) 年内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质保责任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设计使用(周期) 年内,对设备、系统及材料中因工艺粗糙、设计错误和原材料缺限,或在下述正常保质期和延长保质期届满之前的合理检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缺限,卖方应对之负责)。 |
卖方:XXX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7日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对该投标项目的质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承诺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我公司对所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符合,我司愿意承担买方追偿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断、停止、买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赔偿及买方利益损失等)。
3、我公司承诺采用的原材料均为招标文件要求品牌优质材料。
4、我公司对所供的产品,在质量设计期限 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5、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率达100%。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XXX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7日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主要工装设备清单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制造厂 |
产地 |
数量 |
购买日期 |
设备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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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主要检测设备清单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
设备编号 |
测量范围 |
不确定度/准确度 |
检定/校准机构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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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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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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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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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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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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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致:
为了依法参与贵单位进行的_ (招标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我们保证认真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规章制度,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
二、不与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社会公众以及招投标各参与方的合法利益。
三、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标采购中的商业秘密。
四、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其自行支付的任何费用。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六、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七、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采购各方及相关单位、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八、不以任何名义许诺或暗示为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安排工作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贵单位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单位是否违反上述承诺,也有权根据贵单位的调查来认定我单位是否违反上述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 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否决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本承诺书在本次招标采购及合同授予、履约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按期交货的声明
致: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我方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每日到货4000米,并履行合同条款、及合作产品相应的其它服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报价有效期的声明
致: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并承诺此次报价直至2017年底有效。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声明
致: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 招标文件,认为我公司对所投该项目的产品及服务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非贴牌承诺函
致:
投标人承诺本次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贴牌产品,经调查属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对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决定,或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不再考虑与投标人合作。
本承诺函在本次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